何立明:人民应该有“下流”的权利?
何立明:人民应该有“下流”的权利
14岁那年,有个小伙伴偷偷的对我说:放学后,到小树林去,我给你看个好东西!
我还记得,那一天的阳光很耀眼,透过叶子在树林里投下点点光斑。小伙伴从书包里小心翼翼的掏出一本花花绿绿的杂志。虽然我是一个学渣,但也能认识封面上简单的英文:《PLAYBOY》。
今天,虽然我已经不记得那本杂志的内容,但却能清楚记得当时的感受:脑袋一片空白,心跳加速…那是我读任何一本经典名著都未曾有过的感受。
这是一个真实故事:拉里弗林,是一个精明的小流氓,经营着一间很龌龊的脱衣舞酒吧。由于位置偏僻,经营不善,生意一直很差。为了给自己的酒吧打小广告,他办了一本色情杂志:《皮条客》。
△1978年6月出版的《皮条客》,被称为史上争议最大的杂志封面
没曾想到,误打误撞之下,这本粗俗不堪的杂志竟然一炮而红,发行量超过200万本,成为了蓝领阶层的最爱,风行整个美国。并且引起了“卫道士”们的注意,卫道士说:这本杂志羞辱了所有高尚的人士!
成为百万富翁的拉里弗林,正在倾力打造自己的色情帝国。但很快,警察就找上了门。拉里弗林因“散播淫秽信息,涉嫌有组织犯罪”的罪名被逮捕。一个小流氓与一群高尚人士的战争,拉开了序幕…
刚开始,拉里弗林对这些指控还有些不以为是。但事态的发展,却让他开始感到了害怕:法庭外聚集了很多向他示威的群众,法庭上的指控越来越尖锐…
检察官声色俱厉的谴责道:《皮条客》杂志,让男人和女人摆出各种下流无耻的姿势,也让女人和女人一起摆出各种下流无耻的姿势,甚至让圣诞老人也摆出各种下流无耻的姿势…
如果罪名成立,拉里弗林将会被判入狱25年。
检察官说:美国的立国先贤们在讨论宪法第一修正案的时候,满脑子都是这些淫秽图片吗?
拉里弗林说:这个国家是你们的,也是我的。你不喜欢《皮条客》,那你就别看。
检察官说:我是不会看,但那些天真的孩子们呢?
拉里弗林说:即使你在酒吧逮到了偷偷喝酒的孩子,国家也不能就因此禁止销售百威啤酒吧!
拉里弗林甚至因此遭到了极端卫道士的刺杀,导致下半身瘫痪,并永远的失去了性能力。一代色情大亨,成了一个没有性功能的人。
而官司也从地方法院一直打到最高法院,成为整个美国社会的焦点。
拉里弗林说:如果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像我这样的人,我相信它能保护所有人。因为我是最下贱最人渣的垃圾,当一个社会,愿意去保护一个人渣,证明它能够保护大多数人的权益。
正如拉里弗林所说,他是一个流氓,是一个人渣。他唯利是图,他满嘴脏话,性生活混乱,没有道德底线,还用国旗做内裤穿……拉里弗林的辩护律师就说:尽管我丝毫不认同我当事人的价值观,也从不看他主办的色情刊物。但我尊重允许不同价值和道德共存的自由。简单的说就是:人民应该有下流的权利。
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些国家,总有一些人,认为自己的道德标准高于大多数人。他们热衷于制定各种制度来反对他们眼中的“低俗”:玩游戏低俗,听音乐会高雅;情色电影低俗,主旋律电影高雅;娱乐八卦低俗,政治新闻高雅;微信公众号低俗,报纸杂志高雅;玩魔兽低俗,玩模特高雅……但是,高雅的标准是什么?由谁来判定?领导就一定比人民高雅?连岳写过一段话:有时候,人人显得不食烟火,个个都是圣公圣母。别担心,那一定不是你出了问题,而是他们在演戏。
人有走向高尚的权利,也应该有走向低俗的权利。不违法的前提下,人民拥有低俗的权利。
拉里弗林在法庭上有这样一段抗辩:
如果我们对某些人认为淫秽的东西竖起一堵墙,那么各种各样的墙就可能被竖起,到那时,我们就什么也看不到,什么也做不了了。
因为,今天他们能抵制低俗,保不准明天就会抵制丑陋,抵制穷人,抵制矮子,抵制残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