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珠鸟:说“伪”道“真”谈《但愿》
说“伪”道“真”谈《但愿》
人生最大的满足 莫过于被人理解
已亥年新春期间,我来到武汉火车站,见到了阔别30多年的老同学张良英。她要在武汉火车站换乘去遵义的火车,此去目的地为遵义中学,她退休后被返聘在那里任教。时间不容久留,我们来到一家名为“老汉口”的小吃店,找了个僻静的角落坐下,叫了两碗武汉特产“热干面”,有滋有味的品尝着。平平淡淡两碗面,此时此刻不一般,蹉跎岁月满甲子,酸甜苦辣汇其间,除了老同学,谁解其中味?
我们既是中学同学,又有幸做了大学同学,三十年后重又聚首,在中学她是学生会副主席,在大学她是我的上届学长,她才是一个有点领导才能的人物,但她不为五斗米折腰,和我一样做了一辈子孩子王。她为人平和,心地善良,我们推心置腹,侃侃而谈,没有半点拘谨。
我要说的,当然是跟老同学中间那些不省心的话题有关,长期郁结在心,多少年来,我耿耿于怀,总想找个知我知彼的老同学一吐为快。多少老朋友、老同学开导过我、启发过我、规劝过我,他们所言之大道理其实俗不可耐,都不能解开我的心结。这一次,我得到了老同学真正的理解,头一次感受到了莫大的宽慰,有如梦初醒般的感觉。过去几十年来,我就像一个落水之人,在水里泡了近半个世纪,忽然被救苦救难的观世音菩萨推到了岸边,领略到了“苦海无边,回头是岸”的禅义真谛!此等旷世之缘,实乃上苍所赐。如果说“同船过渡,乃五百年修”,那么,能够两度同窗,三十年后再聚,应该是五千年始有一遇的因果机缘,她是上苍派来的悲天悯人、特事特办的特使!
张良英提议,要我把这段经历诉诸笔端,我于是以《但愿生离不死别》为题让37000个字符落于纸上。依佛所言,人生尽苦,除了自酿的苦酒之外,似乎还附着着一点别的什么,我也说不清道不白,只能任其在字里行间自然流露。
过去我也曾找了些老同学打开心扉透透风,他们是不理解的,总认为我在死缠烂打,自己不知趣。邓同学绝对不是高不可攀的人物,能给我理解与宽慰的只有眼前的这位老同学了!多少次都是她首先联系我,我相信了她的真诚,我真心实意地喜欢着她、诚诚恳恳地接受了她,我是负责任的人,为了她,我牺牲了不应该被牺牲的人,为了她,我被“流放”也在所不惜,但她采取了不负责任的态度和行为。是金子总会闪光,总有机会化腐朽为神奇,但她对我失去信心,在朱万等人的怂恿下,她把人生的政治资源看得过重,她背弃了我们相逢相识相扶相拥的初心。
她的小名叫“伟珍”,她很欣赏她的这个名字,“伟”即伟大,“珍”乃贵器,她因此很自负。“伟珍”谐音“伪真”,亦伪亦真,时伪时真,我到现在都痴心不改,琢磨不透她,“真”是她的本性,“伪”是世俗使然,我是不会轻易被世俗化的,但她不同!她是女生,要受中国约定俗成的传统文化的约束,她做人比我更难。到死,和她在我心目中的地位一样,她心目中不可能没有我,并且处于核心地位,我不可能被她在她的整体意识中或消失或淡化或被边缘化!
在《但愿生离不死别》中,包括我自己,现在都不用实名了,已经脱敏,可以公开发表了。我表达的是切身经历,是真情实感,绝对不是为了“死缠烂打”,发泄私愤,而是想对苍天、对大地诉说点什么,你通过政治资源的分配,制造了一个充满欺骗和虚伪的世界,你对实实在在、诚诚恳恳做人的人不公。
文中的我现在改为文志南,吴舆北改为武御北,实名吴语柏,1974年郑场文卫组刘提发和剅河文卫组余剑英在沔阳县高等院校招生工作会议上演双簧,互相吹捧,把吴语柏和某条饼后推荐到清华和北航。吴语柏后来官至湖北省技监局党组书记,因过劳成疾,1996年突发脑溢血英年早逝。某条饼后就职某省司法厅劳教局,官至生产处处长,后来在劳教局调研员的位置上退休。
某省司法厅戒毒管理是一个藏污纳垢的地方。原局长陈达、施红辉均被查。国家取消劳动教养制度他们的不法行为曾是肇因之一。
她的人格品味我清楚,她能与之沆瀣一气、同流合污吗,一个吃政治饭的人和一个吃业务饭的人会有多少共同语言?……我怎么可能在她的心目中彻底消失!
轰轰烈烈未必就是幸运,平平淡淡未必没有幸福。离开一个实实在在、诚诚恳恳做人的人,是她没有福分!
听到这句话,化解了我一生一世的郁闷。人生最大的遗憾,莫过于被人误解;人生最大的满足,莫过于被人理解!
我们都忘不掉我们曾经的过去,但过去毕竟已经过去,面对现实,我们必须把过去彻底忘掉,忘不掉也要努力忘掉。我十分满足于我现在的家庭生活,不仅平平淡淡,而且平平安安,这便是最大的幸福。幸福是不能用什么“指数”来衡量的,因为幸福观不能整齐划一,有人向往权力,有人向往财富,有张扬跋扈的,有恬退隐忍的,往往大相径庭!
陈达、施红辉受党纪政纪处分
2015年09月15日13:36 来源:南方日报
日前,经省委同意,省纪委对省司法厅原党委委员,省戒毒管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陈达,省劳教局(现省戒毒管理局)原局长施红辉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陈达违反规定收受礼金;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并收受贿赂。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行贿、受贿问题已涉嫌犯罪。施红辉违反规定收受“红包”礼金、违规兼职取酬;收受巨额贿赂等。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受贿问题已涉嫌犯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陈达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察厅报省政府批准,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决定给予施红辉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察厅报省政府批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记者/赵杨 通讯员/粤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