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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治龙:彭律师的“法外开恩”

作者:周治龙 文章来源:头条 点击次数:335 次   更新时间:2026/1/24 文章录入:珍珠鸟


甲(彭正义,资深律师,一本正经,戴黑框眼镜,夹着公文包上场,走到舞台中央站定)

乙(小吕,律师助理,扎高马尾,手里举着写着“彭律yyds”的小牌子,蹦蹦跳跳跟上,绕着甲转了一圈)

 乙: 观众朋友们,掌声、尖叫声在哪里?! 今天我可把我们律所的“镇所之宝”——彭正义彭律师给请来了!咱彭师父,那可是法律圈的“行走百科全书”,上能背《民法典》如唱rap,下能把复杂案子聊成“家长里短”,关键还姓彭,跟“公平公正”的“平”同音,跟“鹏程万里”的“鹏”同字,这缘分,简直是老天爷追着喂饭吃,阎王爷看了都得说“专业对口”!

甲: (扶了扶眼镜,一把夺过小牌子扔到舞台侧边,故作严肃)少来这套“彩虹屁攻击”,干法律这行,最忌花里胡哨、虚头巴脑!(重音)较真,才是咱的立身之本!尤其是《行政处罚法》第五条,记住八个字:过罚相当,实害为据!虚的?在我这,连“一秒钟的存活时间”都没有,直接“原地淘汰”!

 乙: 得得得,不贫了!(做举手状,一脸好奇)师父,最近四川彭某行医那案子,网上都吵成“大型菜市场辩论赛”了!我这心里跟揣了十只兔子似的,上蹿下跳,百思不得其解——人家彭某,自学中医二十年,悬壶济世,配药治好上千人,患者送的锦旗能挂满三室一厅,连墙都得打层架子放,结果反手就被罚款几千万!(摊手皱眉,夸张大喊)这操作,比我二舅姥爷看的抗日神剧还离谱,比我三姨姥跳的广场舞还让人摸不着头脑,到底为啥啊?

 甲: (往前半步,表情严肃,双手背在身后)这案子的核心争议,就卡在**“危害后果”** 这四个字上!(伸手强调,重音拉满)今天我把话撂在这:行政处罚,只认实质性、实际发生的危害后果!违法时间长、有潜在风险?这些全是“纸上谈兵”“空中楼阁”,绝对不能当处罚依据!(摆手否定,语气加重)你总不能拿“将来可能出事”给人定罪吧?那以后大伙出门都得揣个“免责大礼包”,里面塞着身份证、承诺书、无犯罪记录证明,甚至还得带个“实时监控摄像头”,万一踩个井盖都能被说“可能损坏公共设施”,买瓶矿泉水都能被查“可能呛着人”,走个路都能被说“可能扰乱交通秩序”,这日子还过不过了?法律不就成“找茬神器”了吗?

 乙: (往前凑,眼睛瞪得溜圆,拍大腿)师父,您这么一说,我突然想起来!我三姨姥去年在家给邻居针灸,也没证,结果把邻居多年的腰间盘突出治好了!邻居感动得痛哭流涕,送了面锦旗,写着“妙手仁心,无证也行”,还逢人就说“我这腰,多亏了老姐姐,比医院的专家还管用”!(手舞足蹈,搞笑模仿三姨姥的语气和动作)您意思是,我三姨姥这也是“无实质危害”,要是被罚款,那也不合理?

 甲: (憋笑,扶了扶眼镜,点头肯定)你三姨姥这胆子可真不小,没证还敢“跨界行医”!(拍了下公文包)但道理没错!彭某行医二十多年,治好上千人,你去查患者记录、调就医档案——没有任何一个人身体受损、病情延误,哪怕连一起“鸡毛蒜皮”的医疗纠纷都没有!(放慢语速,强调事实)这就是实打实的“无实质性危害后果”!有人说“他无证行医时间长,就是危害”,纯纯瞎说!(提高音量,拍公文包)时间长,只是违法情节,不是危害后果,这俩玩意就跟“火锅和麻辣烫”,看着像,本质差远了!你总不能说“吃火锅时间长,就等于吃麻辣烫”吧?那爱吃火锅的人不得炸锅?逻辑不通啊!就好比你天天吃米饭,总不能说“你吃米饭时间长,就等于吃面条”吧?这不是闹笑话吗?

 乙: (拍腿顿悟,夸张地跳起来)哦!我懂了!这就好比我楼下张大爷,摆摊卖煎饼果子,没办食品经营许可证,但他的煎饼——油是正经花生油,蛋是刚下的土鸡蛋,酱是自己熬的甜面酱,连葱花都是现切的,香菜都得挑最新鲜的!(模仿张大爷吆喝的语气,抑扬顿挫)“煎饼果子来一套,鸡蛋火腿不能少,好吃健康没烦恼,吃完上班不迟到!”街坊邻居吃了十几年,没一个闹肚子的,连减肥的小姑娘都天天来买,说“张大爷的煎饼,吃了不长胖,还能补充能量”!(皱眉,一脸愤愤不平)结果有一天,执法部门来了,说他“扰乱餐饮市场秩序”,要罚他五十万!这不是“杀鸡用牛刀”,是“杀煎饼用导弹”啊!师父,您说这合理吗?

 甲: (哈哈大笑,竖起大拇指)形容得太到位了!这脑子没白长,不去说相声都屈才了!(语气轻快)法律讲的是“实锤”,不是“脑补”!再给你举个更搞笑的例子:有个超市老板,货架上摆了一包过期一天的薯片,还没拆封,标签都没撕,被执法人员发现了!老板立马说“我自己吃,不算售卖”,结果执法人员说“你有售卖的潜在风险”!(摊手无奈,模仿执法人员的严肃语气)老板当场就懵了,说“那我家里放把菜刀,是不是还得被说‘有伤人的潜在风险’,直接没收了?那以后切菜只能用手掰了?我家里放个煤气罐,是不是还得被说‘有爆炸的潜在风险’,直接拉走销毁?那以后做饭只能生吃了?”(摊手)你说这叫什么事啊!

 乙: (笑得直不起腰,摆手)师父,您太逗了!这执法人员的脑回路,比我家的电线还绕!(突然皱眉,一脸认真)那师父,我再问个“灵魂拷问”:要是有人真违法害人了呢?比如无证行医,把人治得“上吐下泻”“头晕眼花”,甚至更严重,那咋罚?

 甲: (表情突然严肃,语气沉重)那就是“有实质性危害后果”!(重音)该重罚就重罚,该判刑就判刑,绝不姑息!(抬手强调)但关键就一条:危害后果必须是实际发生的、看得见摸得着的!是“已经害了人”,不是“可能害人”;是“真金白银的损失”,不是“虚无缥缈的秩序混乱”!(往前半步,语气坚定)这是法治的底线,碰了就得“吃不了兜着走”!就好比有人无证驾驶,把人撞了,那必须按交通法规重罚,该赔的赔,该判的判!但如果有人无证驾驶,开了十年车,没违章、没撞人、没造成任何事故,你总不能突然罚他个几百万,说他“有撞人的潜在风险”吧?这不合理啊!

 乙: (点头如捣蒜,一脸兴奋)师父,您这么一说,我彻底明白了!我给大伙总结个“打油诗”,保证记牢,还押韵!(拍手打节奏,摇头晃脑)不管姓彭还是姓章,违法只看实锤伤;虚的可能全不算,无害轻罚才叫棒!无实害别乱罚,过罚相当人人夸;法律不是找茬的,公平公正才是家!(夸张地鞠躬,对着观众)怎么样,师父,我这文采,能进律所文案组不?能不能给我涨点工资?

 甲: (笑着摇头,调侃道)文案组不收“话痨”,你这嘴,能把黑的说成白的,把白的说成花的,适合去当“普法宣传员”!(语气坚定,重音标注)不过你这打油诗,说得还真对!最后再送大伙一句实在话:法律不罚未发生,处罚只看实锤证;无实害可免罚,过罚相当才公平!法律的初衷,是保护好人、惩罚坏人,不是为难好人、冤枉好人!

 乙: (用力点头,对着观众大喊)说得好!祝愿大伙生活没纠纷,遇事有章法,天天笑哈哈,钱包鼓囊囊!

甲: (微笑着补充)愿大家知法、懂法、守法,遇事不慌,依法维权!

合: 谢谢大家!(鞠躬,甲一本正经,乙蹦蹦跳跳挥手,还不忘捡起地上的“彭律yyds”小牌子举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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