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崇武:马追风
从内蒙草原回来有些日子了,可那片绿一直铺在心里,怎么也褪不去。
我们是七月里去的。车子出了呼和浩特,往北走,渐渐地,城市被甩在身后,天地忽然就开阔起来。那是一种怎样的开阔呢——天是完完整整的、圆拱形的穹顶,蓝得透亮;地是平平展展的、无边无际的绿毯,一直铺到天边。草不深,刚好没过脚踝,青青的、嫩嫩的,风一吹,便起了波浪,一层一层地滚向远方。
同行的老马第一个喊出声来:“这才是草原!”他七十二了,声音却还像壮年人那样洪亮。中马六十,举着相机不停地拍;小马四十八,蹲下去用手抚摸那些草,像抚摸孩子。
我们在草原上走了很久。昭君墓就在呼和浩特南郊,当地人叫它“青冢”。
远远看去,一座土丘隆起在平原上,覆着青青的草色,在旷野中格外醒目。墓前立着石碑,碑文记述那位女子出塞的故事。公元前三十三年,她离开长安,一路向北,历时一年多才到达漠北。
我站在青冢前想,她走出这一步时,是怎样的心情?汉元帝时,宫女成千上万,她不过是其中普通的一个。可当匈奴呼韩邪单于来朝求亲,她主动请行。一个深宫女子,哪来的勇气?史书上没有写她的犹豫和恐惧,只记着她到了匈奴之地,被封为“宁胡阏氏”——意思是“能使匈奴安宁的王后”。
出塞之后,边塞果然安宁了六十多年。“边城晏闭,牛马布野,三世无犬吠之警,黎庶忘干戈之役”——这样的太平,是那一个女子用一个女子的方式换来的。我不由得想起东汉蔡邕的女儿蔡文姬,同样是女子,同样被命运抛到塞外,她写了一首《悲愤诗》,字字是血。可昭君没有留下这样的文字,她把所有的悲愤都咽下去了,留给后世的,只有一座青冢,和无数诗词里的叹息。杜甫写她“千载琵琶作胡语,分明怨恨曲中论”,那是诗人的揣度;可我想,也许她并不怨恨。她嫁到匈奴,生儿育女,把汉家的文化和技艺带到了草原。她不是被牺牲的棋子,而是一个主动选择自己命运的女人。这样的女子,值得后人敬仰。
还有那草原人待客的热情,像他们的酒一样烈。
那天晚上,我们住在蒙古包里。主人是个五十多岁的汉子,脸被太阳晒得黝黑,笑起来露出一口白牙。他端上来手把肉、奶茶、炒米,还有一大壶马奶酒。我说不会喝酒,他摆摆手:“到了草原,不喝酒怎么行?”说着便唱起了祝酒歌。歌声粗犷,调子简单,可那声音里有草原的风、有马群的奔腾、有整个游牧民族的魂灵。我端起碗,抿了一口,酸酸的、辣辣的,一股热流从喉咙一直烧到胃里。他又笑起来,拍着我的肩膀说:“好!汉人也能喝马奶酒!”那晚,我们围坐在篝火旁,他教我们跳安代舞,我们不大会,手忙脚乱的,他却跳得酣畅淋漓,像一匹脱缰的马。
分别的时候,他握着我的手说:“再来啊,草原永远欢迎你们。”车子开出去很远,我回头看,他还站在路边,朝着我们挥手。身影越来越小,最后变成一个黑点,消失在绿野里。
老马、中马、小马,我们三个人都属马,在老年大学里被称作“三马”。
老马七十二,退休前是中学语文老师,写得一手好旧体诗。中马六十,做过企业高管,填词很有味道。小马四十八,是最年轻的,现代诗写得灵动。我们因为诗词结缘,每周二下午在老年大学的教室里见面,互相点评习作,吵得面红耳赤,出门时却勾肩搭背,一起去吃面。
那年春天,我们去采风。油菜花开得正盛,金灿灿的,铺了一地。老马站在田埂上,忽然吟出一句:“满目金黄香百里,一方春色醉千山。”中马接道:“蜂飞蝶舞闹花间,最是人间四月天。”小马不慌不忙:“莫道桑榆晚来急,且看夕阳红满天。”三个人你一句我一句,引得路人都驻足鼓掌。采风的路上,老马腿脚不好,走得慢,中马和小马一左一右扶着他。遇到陡坡,他们先上去,再伸手拉他。那份关照,不是做出来的,是从心里长出来的。
期末典礼上,我们三个合演了一个节目。老马朗诵,中马伴奏,小马挥毫。朗诵的是我们自己创作的诗词,写老年生活,写同窗情谊,写那些年一起走过的路。中马弹的是古琴,曲子是老马选的《阳关三叠》,古朴、悠远,像从很远的山谷里传出来的风声。小马写的是“老骥伏枥,志在千里”,落笔苍劲,满纸云烟。台下掌声雷动,我们三个站在台上,互相看了一眼,笑了。那份默契,不用排练,自然而然。
年终汇报演讲,我讲的是诗词创作的心得。讲到动情处,我说:“人生七十古来稀,可在老年大学,七十岁还是小伙子。我们三个属马的,加在一起一百八十岁,可我们跑得比年轻人还快。”台下笑成一片。那次演讲,我拿了奖。领奖的时候,老马和中马坐在台下,使劲鼓掌,比我还高兴。
回到家,我常常想起他们。老马最近写了一首《咏马》,我还能背出来:
追风逐电踏云行,万里征途不暂停。伏枥犹存千里志,奋蹄何惧一身轻。
中马和了一首:
自古良驹出塞北,而今伏枥在江城。嘶风昂首精神爽,不负年华不负卿。
小马也写了一首:
少年策马走天涯,老去犹闻战鼓笳。纵使霜蹄磨欲尽,依然昂首向朝霞。
我把这三首诗抄在笔记本的扉页上,时不时翻出来读一读。
说来也巧,我家也养着三匹马。
妻是理家的好手。年轻时,我在外面奔波,家里的事全由她操持。柴米油盐、孩子上学、老人看病,样样都安排得妥妥帖帖。我写作的时候,她从不打扰,只是悄悄在书桌上放一杯茶,凉了换热的,热了放凉,一天要换七八次。我写累了,抬起头,她就在客厅里坐着,织毛衣或者看手机,安安静静的。我问她:“你怎么不出去逛逛?”她说:“你写你的,我在旁边陪着你,就好。”
5O多年来,我写了八本书,一百六十多万字。有人问我怎么坚持下来的,我说,因为有妻。她就像一个马厩,为我遮风挡雨,让我安心吃草、蓄力、奔跑。每一本书出版,她都是第一个读者。我写字的时候,她戴着老花镜,一个字一个字地看。看到错别字就折个角,等我看完了再改。有时候看到写得好的地方,她会说:“这句不错。”就三个字,可我比得了什么奖都高兴。
孙子小马,今年十二岁,也属马。小小年纪,却有忠孝之心。每个周末都来看我们,一进门就喊“爷爷奶奶”,声音亮堂堂的,整个屋子都暖了。他帮我捶背,帮奶贮择菜,陪我们下棋。输了也不恼,笑嘻嘻地说:“爷爷厉害,下次我要赢你。”
有一次我病了,躺在床上,他放学后直接跑过来,趴在床边问我:“爷爷,你疼不疼?”我说不疼。他把我的手放在他手心里,说:“那我给你暖暖。”那一瞬间,我的眼眶湿了。
小马在学校里成绩好,尤其是语文,作文常常被老师当范文读。他写过一篇《我的爷爷》,其中有一句:“爷爷就像一匹马,跑了一辈子,还在跑。”我读了,笑了好几天。
马是要奔跑的。奔跑是马的天性,也是马的价值。
我属马,七十二了。可在心里,我从来不觉得自己老。每天清晨五点起床,泡一杯茶,坐到书桌前。窗外的天还是黑的,只有路灯亮着,昏昏黄黄的,照着空荡荡的街道。我拧亮台灯,铺开稿纸,开始写。笔尖在纸上沙沙地响,像马蹄踩在草原上。写到动情处,思绪飞驰,仿佛真的骑着一匹马,在无边无际一的绿野上狂奔。那种自由,那种痛快,不足为外人道也。
妻常说:“你呀,比年轻人还忙。”我说:“马不跑,还叫马吗?”她便笑了,不再说什么。
我知道,终有一天我会跑不动。那时候,我就租车去草原边,看别的马跑。风从耳边吹过,草在脚下起伏,远处有马群奔腾,蹄声如雷。我会想起老马、中马、小马,想起我们一起走过的采风的路、一起站在台上的样子、一起喝酒、一起笑。我会想起妻,想起她为我换的那一杯杯茶,想起她看我文章时的专注。我会想起孙子小马,想起他暖暖的小手,和他笔下那句“爷爷还在跑”。
马追风,其实是风在追马。风永远在身后,马永远在前方。跑着跑着,就分不清哪里是草原,哪里是天边;分不清哪里是起点,哪里是终点。只知道,要跑,要一直跑。
记得那年在草原上,我骑过一次马。那是一匹枣红色的老马,很温顺,走得很慢。牧民说,它年轻时跑得最快,谁也追不上。我骑在它背上,慢慢地走,风吹着,草在摇。我俯下身,贴在它耳边说:“老伙计,你跑不动了吧?”它打了个响鼻,似乎听懂了我的话。
那一刻,我觉得它就是我。我就是它。
我们都曾是追风的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