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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水江市同兴派出所历史性的公文

作者:程鹤麟 文章来源:博客中国 点击次数:2164 次   更新时间:2015-9-24 文章录入:珍珠鸟

冷水江市同兴派出所历史性的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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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程鹤麟 

十年前在北京上大学时,有次冬天乘坐早班公共汽车。那是一辆两节车厢相通的大公共汽车,有三个车门:前门、中门、后门;配两个售票员:前门一个,兼顾中门,后门一个,那天两位售票员都是女的。

前门有位五六十岁男乘客,拿出那时最大面值的十元纸币买一张一毛钱的公共汽车票。

前门售票员问:你没零钱啊?

男乘客:没,就这一张。

前门售票员:我没钱找你,你到后门去买。

穿着大棉袄的男乘客从前门挤过密密的、都穿着大衣大袄的乘客堆,犹如过了千山万水,千难万难总算挤到后门,把钱递给后门那位售票员。

后门售票员:你没零钱啊?

男乘客:没,就这一张。

后门售票员:得嘞,您到站下车吧。

男乘客下车后,后门那位对前门那位说:我也没钱找你不知道啊?

前门那位:知道(北京女人说这两个字的时候,“知”拉得比较长,表示相当了解情况),我遛遛他。


几十年前那一幕至今深深留在程老汉的记忆里,是因为每看到一些类似的事,我就想起这位售票员的恶作剧。程老汉认为,这个恶作剧的心理机制是因为她觉得那乘客是成心用大额钞票来逃票,所以必须有所惩处,不能让他太舒服。

政府部门有关个人证件遗失的规定,也是出于同样的心理机制:这么重要的证件你都不好好保管,得让你不舒服你才记得住。所以政府规定,遗失身份证、老年证啥证件的,必须登报挂失,必须找“有关部门”开证明。

谁不知道这些证件重要哦,不要说证件,不是好多不幸的父母连孩子都会丢吗?谁爱成心丢证件呢?

香港政府不会这样,遗失香港身份证,不要任何证明,也不需要登报声明,直接去办理身份证的入境处补办就是,交370元港币(正常申领免费)。


1948年出生的湖南娄底冷水江杨女士就被当地“民政局工作人员”遛了一回。

8月5日,微博@警绣潇湘 爆料,这位杨女士要补办老年证被民政局要求去派出所开具遗失证明,冷水江市公安局同兴派出所开具了证明,又在证明文件下面的空白处给“民政局工作人员”写了180多字的附言并再次加盖公章,问民政局到底是为老百姓服务还是给老百姓找麻烦。

全文如下:

民政局工作人员:

中央三令五申要多为老百姓办实事,让老百姓少走弯路。补办一个小小的老年证也要经过派出所打证明,有必要吗?纯粹是增加老百姓补办证件的麻烦,该证除了持证的本人外其他人拿着也没有用,我所也无法证明老百姓的证件有没有丢失,说实话丢了又如何!没丢又如何!也不是我们管辖的案件。但是我所不得不开此证明,否则该老人就补办不了老年证了。一个小的证件增加大家不必要的麻烦。还是多为老百姓办点实事吧!

冷水江市公安局同兴派出所

二〇一五年八月五日

(上图:湖南省冷水江市同兴派出所历史性的公文)

这份公文,非常不像公文。

第一,作为一个衙门,敢向另一个衙门公开叫板,这违反了衙门潜规则、显规则,总之所有规则。衙门的规则或曰规矩,从来只有上对下可以这样一句客套没有直接就是批评;而且互不隶属的衙门之间可以互相推诿卸责,但不准相互指责,而且所有的推诿卸责都不得公诸于众。这份公文算是开了个反规矩的先例。

第二,这份公文直接挑战政府的既定程序。遗失证件需要开证明、需要登报挂失绝非普通“民政局工作人员”自己异想天开恶作剧,而是省级政府的法律规定。事件曝光后,冷水江民政局工作人员就说了,老年证遗失补办是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先登报挂失后方可补发,或由当事人提出申请,经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及街道乡镇两级证明,才能补办。冷水江民政局已经在具体操作中简化了程序,仅要求补办人提供社区(村)居委会证明便可办理。

第三,没有套话官话,纯粹是大白话。虽然开头一句“中央三令五申”云云,跟官场标准公文长得很像,基本上也是套话,但同兴派出所需要这句套话为自己加持,如果没有这句套话,恐怕也唬不住民政局那伙人。拉大旗作虎皮,此之谓也。

第四,批评别的衙门不办事实,自己就不能跟那个衙门一样也不办实事。所以,尽管这“不是我们管辖的案件”,但还是开了这个无厘头的证明,“否则该老人就补办不了老年证了”。

按老规矩,同兴派出所不该写信批评民政局,而该将这公文里的关键词“不是我们管辖”说给来开证明的杨女士就行了。杨女士若说:民政局叫我来找你们。同兴派出所大可以回答:那你找民政局去啊!若杨女士问:那我到底该找谁?同兴派出所大可以回答:你找民政局去!一推六二五,跳个梅花舞。


无独有偶,云南省盐津县普洱派出所也曾开过一张类似的证明。

说是普洱镇一位生于1987年2月的女性,今年7月17日到普洱派出所,要求开具无犯罪前科的证明,用途为买房。派出所予以证明后,还加了一句点评:“老百姓买房也要无犯罪前科,难道有犯罪前科的就不可以买房吗?贵单位凭什么立定此项规定?”证明加盖了两个红色公章。

(上图:云南省盐津县普洱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证明)

开具这份证明的户籍警察张钦说,当日事主刚从村里开完证明,又来到派出所,“我问她开这个做什么,她说买房,我就很诧异,之前我从没遇到过买房还要开无犯罪前科证明的,我觉得这个没必要,但她需要,还是给她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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