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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治南:大学语文亟待完善顶层设计

作者:周治南 文章来源:本站 点击次数:806 次   更新时间:2023/8/25 文章录入:珍珠鸟



内容摘要:大学语文遭受冷遇,不受重视。“大学语文”两会《提案》是对境遇尴尬的大学语文教育界的重大关切,鼓舞人心。“红头文件”属于概念性“顶层设计”,“提案”不是“大字报”,《纲要》不等于《实施细则》,也不可能拿“建议”当“决议”。尚方宝剑在握,政策依据强大,铸造民族之魂,大学语文责无旁贷,大学语文教育理应是大学公共课教育课程群中的龙头老大。“大学语用语文课程”应该以事务语体和科技语体教育为主,文艺语体为辅,发挥大学语文促进大学生面对工作环境语言文字能力培养和精神成人的教育优势。《提案》的核心建议集中体现在“完善大学语文课程的顶层设计”这句话上,顺理成章,无懈可击,完全具有可接受性和可行性。

关键词:大学语文  两会提案  红头文件  顶层设计  语用语文  

 

如今说起“大学语文”,是一个很痛心的话题。早在2004年年初,《光明日报》记者邢宇皓就深入教学实际考察了湖北武汉地区大学语文的教育现状,《光明日报》于当年2月13日用较大版面刊载了他撰写的评论《遭遇尴尬的大学语文》一文《中国教育报》、《人民日报》都相继做了转载,引起了较大的社会反响。2011年8月7日,光明日报记者陈雪紫再次对湖北武汉地区大学语文研究会做了专访,发表了访谈纪要《失落的大学语文》,凭借光明日报的影响力震撼了全国高等教育界2017年5月18日,《光明日报》再次发表赵洁的新评——《“大学语文”之痛》,对“这门课的教学目的是什么、应该如何定位、适合什么样的授课方式等问题,均未仔细研究探讨过[1]提出了强烈的质疑和批评,再次引发舆情热议遗憾的是,如此强大的舆论高压,却没能引起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足够重视。在众多大学学科教育中,大学语文遭受冷遇,不受重视,有点像弃儿。母语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文化传承的主要工具,一个如此忽悠母语教育的国度,何以建立文化自信?

一、“大学语文”两会《提案》鼓舞人心

应湖北省大学语文研究会石锓会长的要求与建议,全国政协委员王灿龙先生在2022年3月份召开的全国“两会”期间,向全国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提交了《关于加强和提升高等学校“大学语文”课程教育的提案》[2](以下简称《提案》)

湖北石锓会长在给王灿龙先生的提案建议中指出了大学语文教学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了“大学生语文能力存在问题……连一个规范的请假报告都写不好高校的‘大学语文’课程开设不足”“大学语文教学机构和组织不健全,从国家层面上说,教育部为大学外语大学数学大学物理大学化学大学计算机等公共类课程设立了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统一管理。但是大学语文却没有专职的教学指导委员会”“大学语文课程师资队伍不稳定”“大学语文课程(师资)建设存在较大问题……专职教师缺乏专业进修途径……专职教师学术交流缺乏应有的平台”等内容,条分缕析,事实清楚,理由充分王灿龙先生慎重地接受了石会长的提议,在他拟定的《提案》中,针对大学语文教育遭受冷遇的问题向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了一系列建议:

一、完善大学语文课程的顶层设计。由教育部参照“大学外语”“大学数学”“大学计算机”等公共课程的通行做法,成立全国大学语文教学指导委员会,由该指导委员会制订大学语文基本教育大纲,供各类高校根据本校及专业等的实际情况参照执行,或据此另拟具体的实施细则[2]

二、加强大学语文课程体系和师资队伍建设。明确大学语文的学科定位,提升其学科地位;培养和建设专职的大学语文教师队伍,在有条件的高校逐步设立大学语文学位点,培养专门人才,保证大学语文教师队伍后继有人,并激励大学语文教师巩固其专业思想。 [2] 

三、加强大学语文教育的学术平台建设。请教育部出面协调有关部门给予大学语文专业集刊《大学语文论丛》(湖北大学主办)以期刊刊号支持(《大学语文论丛》获批刊号后,可更名为“大学语文研究”),使该刊在实践中成长为具有学术影响力的专业杂志,成为大学语文专职教师和爱好者交流和展示学术成果的重要园地。[2]  

四、各高校设立大学语文教学部,建立完善的大学语文教育考核评介机制。大学语文教学部配备专职教师和管理人员,负责全校的大学语文教学工作。大学语文教育考核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大学语文教学工作及其成效的考评,二是对大学语文教师的考评,尤其是他们的职称晋升。这两方面的考评要考虑大学语文教育的特点和实际,研究制订独立的考评机制和标准。通过考评,调动和提高大学语文教师教学与研究工作的积极性,促进和提升大学语文教学工作。考评工作要因地制宜,因校制宜。[2]  

五、探索建立大学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水平统一测评制度。高校目前有大学英语水平等级考试、计算机水平等级考试等,却没有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水平等级考试。实际上,至少50%的大学毕业生后来在工作岗位上不再(或很少)使用英语,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却是所有人一辈子都离不开的。实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水平统一测试有助于大学语文教学工作受到重视,从而提高教学质量。水平测试不是终极目的,目的是要促进大学语文教育工作,提升大学毕业生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能力和水平,学能适用。[2]

《提案》是对境遇尴尬的大学语文教育界的重大关切,是困惑与迷惘中升起的一线希望。如果将《提案》在大学语文群里公开,就像久旱大地上的一滴甘露,是对被边缘化的大学语文教育的一丝慰抚。但由于《提案》是一种内部组织行为,有着内部运行机制,其内容尽管并不涉密,其他个人或组织亦无权擅自公开。为了让大学语文老师们开开心,我们觉得可以变通一下,以《消息》的名义来传递这条振奋人心的大好信息,来告慰大学语文教育界的同仁们。为此,《中华大学语文》网以《全国政协委员王灿龙先生两会期间提交“加强和提升大学语文课程建设”提案》[2]为题发布了这则消息(以下简称《消息》)。

《消息》源自湖北,在湖北大学语文研究会自办的网络媒体《中华大学语文》网上发布,在湖北大学语文QQ群和湖北大学语文微信群里传播,纷纷点赞。如果扩大传播面,让全国的大学语文老师都乐呵乐呵,岂不更好。于是乎,《消息》在“全国大学语文QQ群”里出现了。有Q友发声:好!很好!非常好!竖起了一连串大拇指。

二、现有“红头文件”属于概念性“顶层设计”  

《消息》传播过程中也存在个别不同声音,认为“这门课并不缺少‘红头文件’,关键是要对已有文件的正确读解”。这一说法的潜台词是有“红头文件”就是有“顶层设计”,主要是各高校的领导们领会“红头文件”不到位,或者是我们这些大学语文老师们对“红头文件”的解读有失误。所以,《提案》中所谓“完善大学语文课程的顶层设计”的提法是不够妥当的。开设大学语文有“红头文件”支持,此言不虚。但认为有“红头文件”就等于有“顶层设计”,有待商榷。其一,用“红头文件”中带有纲要性的只言片语替代技术性、细则性的“顶层设计”,似乎说不过去,“纲”举不一定“目”张。其次,为尊者讳,把问题甩锅给“下层”干部、“基层”群众,让地位低下的人来担当大学语文遭遇尴尬、遭遇失落的责任,说他们领会和落实文件精神有误,有些牵强。从学术的角度看问题,存在两种或多种不同意见,摆事实讲道理,相互争鸣,讨论其中的是非曲直,不仅很正常,而且很有必要。

为了慎重起见,坊间流出三大“红头文件”,以佐证只要“红头文件”提及问题所涉内容就等于是有了“顶层设计”,就等于顶层领导工作已经尽职尽责。设计是一种什么样的文本格式,它有哪些内涵,顶层有发文等不等于有设计,我们可以逐一做个分析来加以明确。

这三大“红头文件”如次:

其一是民国教育部的“红头文件”,规定开设“大一国文”课程。“红头文件”之说反映的是红色政权的本色,以五星红旗为标志,文头显示发文单位名称、字号,与正文用红线分隔,套红印制;而国民政府一般把蓝色视为本色,以青天白日旗为本色标志。把国民政府的行政公文也称“红头文件”显然欠妥,我们只能叫它“蓝头文件”,和现在台湾政界所谓的“蓝营”“绿营”的说法差不多。不过,透过这条历史信息,我们似乎可以觉察到这样一个问题:在“蓝头文件”和“红头文件”之间倒是存在一种可比性,国民政府教育部有开设“大一国文”的课程“规定”(请注意,这里的用语是“规定”而不是“建议”),而共和国的教育行政部门并没有设立大学语文教学指导机构,也没有教学大纲、考核标准等具备操作性的行政规范出台,其实坚持“红头文件”可替代“顶层设计”论者,已经有意无意地较为隐晦地说明了现如今需要“完善大学语文课程顶层设计”的问题,只是出于维护领导权威、保持和谐局面的意愿,不愿意正面承认罢了。老实说,“提案”不是“大字报”,它是我们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通过长期的社会实践探索出来的的一条行之有效的民主决策机制,在维护领导权威、保持和谐局面问题上目标是一致的,并不存在任何分歧。相反,讳疾忌医反而会拉开“顶层”和“基层”的距离,脱离群众、脱离实际,更容易产生不和谐局面。

其二是《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3]以下简称《纲要》其中有高等学校要创造条件,面向全体大学生开设中国语文课”的表述,由此,坚持“红头文件”等于“顶层设计”者认为《纲要》实际上就是一份高校必修大学语文课的红头文件”,但如何领会和落实这份“红头文件”,似乎与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无关紧要,而是下面的校长们和老师们领会文件精神出了偏差。“设计”是一种具有技术性、操作性和规范性的文本,《纲要》不同于“设计”,它是一种概念性规划,属于国家级纲领性、指导性文件,具有权威性,但属于国家整体规划,涵盖面宽广,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更不可能做细致入微的技术性处理,只能择要表述,简约行文,确实缺乏具体操作性。至于如何制定具体的操作规范,那是国家行政职能部门的权限事项。涉及教育事项,当然是国家教育方面的行政职能部门。如何制定细则规范落实《纲要》精神,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首当其冲、责无旁贷。维护领导权威可以理解,但也不能让事业部门的校长们和教师们来背书。基层有义务“倒逼”教育行政部门履行行政责任,这要看发言权掌握在哪些人手上。在中国中古时代,也有个别时期,发言权把持在宦官手上,阿谀逢迎,谏官再耿直也无能为力。通过“提案”途径反映问题,可以避免不良的官场风气。《纲要》是纲领性文件,有纲还必须张目,《纲要》当然是国务院及其各部委制定相应行政法规的政策依据。如果教育行政部门没有分门别类地制定相关实施方案,所属事业单位无权依据国家发展纲要越位制定相关的行政规章,在规范性指令不到位的情形下,如果付诸教学实践,就一定具有盲目性。《纲要》不等于《实施细则》。有《纲要》定调,大学语文拥有战略定位强势,却没有设计具体的跟进措施,大学语文在教学实施过程中无本可依、存在盲目性操作弱势——这便是大学语文课程陷入尴尬处境的根本原因

其三是教育部高教司2007年的38号文件——《关于转发〈高等学校大学语文教学改革研讨会纪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高等学校大学语文教学改革研讨会纪要》以下简称《纪要》的行文主体是中国语言文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他其实是一个半官方半民间组织,他们在《纪要》中表达了“建议教育部把大学语文作为全体大学生公共必修课来开”的意向,坚持“红头文件”等于“顶层设计”者认为这条“建议”就是必须执行的“顶层设计”此言差矣!“建议”的客体对象是教育部,不是各级各类高等院校及其大学语文教学团队,教育部如果不予采纳,这条“建议”就等于落了空。我们是法治国家,实行的是法人负责制,教育部是法人部门,其他二级单位不具备法人资格,通知的行文主体是教育部二级单位高教司,他们只能上报工作意向,提出行政建议,经法人明确授权可以起草与本部门职能相关的行政法规草案,没有经过法人审定通过,签署发布,二级单位无权代表教育部擅自行事,也不可能拿“建议”当“决议”。教育部高教司2007年3月12日下达的关于大学语文教学改革的《通知》,充其量属于一种“情况通报”,没有执行意义,更谈不上“顶层设计”。

大家知道,“红头文件”是党和政府公务文书的别称、戏称。法律法规可以用“红头文件”行文,也可以用“红头文件”下达。从法律的意义上讲,“红头文件”有规范性的,也有事务性的。条例、命令(令)、决定、规定、指示、办法等具有规范性,意见、批复、通知、通报、公告、通告、议案、请示、报告、调查报告、总结报告、函、会议纪要等主要是事务性的(包括涉法事务)。所以,“红头文件”不能全等于法规文件。“红头文件”虽然具有权威性,权威性也不能全等于法规性,也不是所有的“红头文件”都具有技术性和可操作性,也不能全等于“顶层设计”。“顶层设计”是行政职能部门做出的技术性设计,权利有序分解,职权界限明确,不重叠,不交叉,各施其政,各负其责,非职能部门权威再高,也不能长臂管辖。我们现在是法治社会,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靠“红头文件”“通知治国”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为了依法治国,规范立法活动,根据宪法,我国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制定做出统一规定。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分为两类,其一是法律,由全国人大依照立法程序制定,由国家主席签署发布;其二是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及其各部委、省级人民政府依法制定和发布,一般称为“规定”“条例”“准则”“办法”“方案”。其他下属行政部门依据上位法制定的政策性、操作性文件,只能称为规章,包括执行的具体办法、实施方案、工作细则等,缺失上位法律法规依据的规章,没有法律效力,依法要被撤销。《规划》包括概念性规划和技术性规划,属于计划性、指导性、事务性文件,常以公文的方式行文,但不属于行政公文系列,所有概念性规划都必须经过行政职能部门进一步制定具有技术性、操作性和规范性的实施方案,并由法人代表签署意见、公开发布,才具备行政法规的法律效力,才具有规范意义上的执行力。因此,中国语言文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作为教育部的基层组织,只能以《会议纪要》提出“建议”的方式行文,不能以规定、方案的方式行文。中国语言文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纪要》“建议教育部把大学语文作为全体大学生公共必修课来开”仅仅只是下属单位对教育部的一项“建议”,“建议”毫无法律约束意义,仅仅提出了作为“必修课”来开的教学主张,没有经过立法程序对大学语文作为“必修课”进行细则规范,怎么就成了规范大学语文教学的“红头文件”(顶层设计),没有细节规范,一纸空头支票怎么能够产生规范效力呢?

《纪要》提出的“建议”是呈送教育部的下情上达形式,在公文运行程序里称为“上行文”,“上”是方位名词活用为趋向动词,意思是下级单位向上级部门行文,教育部如果采纳这项来自下级的工作建议,还必须做进一步的细化规范工作,出台配套政策法规,比如说教学大纲、等级测试等教学管理细则,具备了教学操作性,才可以要求各级各类高等院校付诸教学实施。大学外语、大学物理、大学数学、大学计算机等课程设计,已经先行一步,为大学语文的课程设计提供了参照系。高教司把“建议”转发给各高校,相当于情况通报,此外没有任何教学指导意义,显然没有约束力和执行力。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包括学校领导在内,每一个做领导工作的人,他可能有这样那样的知识缺陷和人格缺陷。但有一条是肯定的,他们成天与公文打交道,有的人甚至一辈子与公文打交道,如何拿捏公文的分寸,他们毫不含糊,比谁都精,何况每个行政机关都设有法规司(处、科),法规处的职责就是辅助领导机构把好法律的大关,在大学语文课程设置与教学管理方面,他们不可能集体失语!如果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确有大学语文课程方面的顶层设计,统一行文,统一规范,统一安排,在法规司(处)有备案,各高校校长们还能“抗旨不遵”,坐等问责吗?对那些领导同志而言,没有硬性规定和明确规范,他们无所适从,无措手足,可能会无动于衷,对此我们应该可以理解,也不能过分苛责!就算有心提高大学生母语教育的高校,没有权威的规范指引办学、开展教学,被课程体制、师资力量这些实际问题困住,难以施展拳脚拿教育部高教司的《通知》当做大学语文课程的“顶层设计”,只不过是拿着鸡毛当令箭,显得滑稽可笑。

三、大学语文亟待完善技术性“顶层设计”

湖北省大学语文研究会石锓会长和全国政协王灿龙委员关于大学语文教学机构和组织不健全”,需要“完善大学语文课程的顶层设计”的建议是有理有据的。

1.尚方宝剑在握,政策依据强大

为了推动文化、经济、政治与社会的协调发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06年9月印发了中国第一个专门部署文化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在第重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和传统经典、技艺的传承提出高等学校要创造条件,面向全体大学生开设中国语文课”。

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5]指出:“语言文字事业具有基础性、全局性、社会性和全民性特点,事关国民素质提高和人的全面发展,事关历史文化传承和经济社会发展,事关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是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支撑,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

中央和国务院给我们出了一道作文题,遗憾的是我们没有把这篇文章做好,从国家层面看问题,没有设立“大学语文教学指导委员会”,没有制定课程教学大纲和语文能力水平等级测试标准,教材体系建设也缺乏明确的指导思想,不是中小学语文教材的升级版,就是大学古代文学和现当代文学的翻版、节缩版,没有体现大学语文本身的特色。

2.铸造民族之魂,大学语文责无旁贷

文化是国家和民族的灵魂,集中体现了国家和民族的品格。五千年悠久灿烂的中华文化,为人类文明进步作出了巨大贡献,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国脉传承的精神纽带,是中华民族面临严峻挑战以及各种复杂环境屹立不倒、历经劫难而百折不挠的力量源泉。文化是民族的灵魂,而语言文字是文化的建筑材料,是灵魂中的灵魂。谁对青少年一生的行为影响最深?调查的结果显示,不是父母,不是领导,不是同学,不是同事,是老师,特别是语文老师!语文教师才是真正的灵魂工程师。学生在学习语文的同时,积累了文化,这种文化积累是学生精神成人的必由之路。古今中外的文化巨人,他们大都是语文学科的佼佼者。希腊三贤是这样,古罗马的凯撒大帝是这样,中国先秦诸子是这样,人民领袖毛泽东也是这样。打造民族之魂,帮助学生精神成人,是母语教育的重大使命。所以,教育行政要保证国家对母语教育最起码的尊重

实际上,我们的大学语文教育团队对民族文化和母语是有着深厚感情的,出于这种自觉意识,他们已经含辛茹苦,做了大量有益的工作。

3.谁是公共基础课龙头老大,大学语文当仁不让

目前,高校的“大学语文”课程开设覆盖面有限,课时不足,师资薄弱,不能满足大学生语言文字能力培养的需要;“大学语文”课程定位、体系建设与管理机构不健全,从国家层面上说,教育部为“大学外语”、“大学数学”、“大学物理”、“大学化学”、“大学计算机”等公共类课程设立了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统一管理,但是“大学语文”却没有专职的教学指导委员会没有统一的教学大纲,没有等级测试标准,大学语文课程成了无头苍蝇,靠撞运气维持命运。运气好的,不管是基础课部、公共课部、文学院还是通识教育学院,老师们总有一处归属;运气不好的,学校根本就不开课,即使开课,连“教研室”这样的机构都不予设立,有的学校甚至把大学语文课程教学挂靠在外国语学院的名衔之下。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和一般性工作中,无时无刻不在用母语进行沟通,反之,有多少机会能用到英语?王灿龙先生认为“实际上,至少50%的大学毕业生后来在工作岗位上不再(或很少)使用英语,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却是所有人一辈子都离不开的”。将英语设为必修课,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学大纲、等级测试等配套设置齐全,而把母语教育视为二娘养的,是不是有点“捡了芝麻丢了西瓜”的酸味“大学语文”课程是全国高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政策最直接、最重要、最有效的课程和平台,其重要地位不言而喻,大学语文教育理应是大学公共课教育课程群中的龙头老大。

大学语文自身的特色是什么?我在2006年全国大学语文南京会议上就发表过“大学语用语文课程”[6]建设的观点。“大学语用语文课程”应该以事务语体和科技语体教育为主,文艺语体为辅,把口语沟通、事务性阅读、科技性阅读、事务性写作、科技性写作教育作为主要教学任务。中小学语文教育属于启蒙教育,主要教育任务是识字教育,词汇积累,组词造句,通过一定量的文学阅读建立文艺语感文感,丰富文化常识,能写一般性文章(即所谓“千字文”,1000字左右的记叙文或议论文)。 大学不是在中小学语文教育的基础上提高古代文学、现代文学阅读量和强化文学写作技巧(这是目前大多数大学语文教材的编写思路),而是要结合职业环境建立职业阅读与职业表达的能力,包括获取社会信息的能力(比如说市场信息和科技信息),口语沟通的能力和书面表达的能力。大学生毕业后都要走向社会走向职场。所谓专业教育、职业教育,就是面向职场的教育,语文教育只有去主动配合,才有出路,岂能自恃清高,我行我素。现在有些大学毕业生走向社会后,连写一份请假条和申请书都一脸茫然,不能不说这是我们的大学语文教育出现的严重失误!我们不仅要教会学生写申请书,我们还要教会学生写项目策划书、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书、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中期报告书和项目实施完成后的总结报告书,协助专业教育打造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迎合专业教育的需要,是件皆大欢喜的好事,你就会受到了欢迎,你就有了出路。如果不是这样,你挥舞中央《纲要》、高举国务院《意见》又能怎么样?有了尚方宝剑,教学行为脱离学生专业培养实际,恐怕也是白搭。

概念性红头文件属于大政方针,还需要化解为技术层面的“顶层设计”,方能付诸实践,完成大学语文课程设计,发挥大学语文促进大学生语言文字能力培养和精神成人的教育优势。大学语文课程教学大纲,大学语文教材教法体系构建,大学生语文能力等级测试标准的确立……这些内容就是大学语文课程进行顶层设计的方方面面,这些教学规范不是那些概念性红头文件替代得了的。没有这类顶层设计,不采取积极有效的行政措施,国家《规划》提到的“高等学校要创造条件,面向全体大学生开设中国语文课”这句话虽然法理深刻,分量很重,也只能是一句无法落到实处的空话。因此,全国大学语文教学直至目前还在各自为政、各行其是,光是教材编写就林林总总,知识架构五花八门,不是在打马虎眼,就是在打乱仗。两会《提案》呼吁完善顶层设计,有理有据,势在必行。

需要指出的是,国家制定任何政策法规,不可能闭门造车,都必须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程序,即使有了《教学大纲》、《考核标准》这样的顶层设计,或称“行业标准”,还必须经过试点试行,反复收集“意见”“建议”,不断调整完善。下情上达,上传下达,我们国家的民主渠道是畅通的。之间也可能存在信息闭塞或人为阻隔,往往是个别情况。在其位谋其政,事在人为,就怕不作为。热心编教材,消极为谏臣,这种态度不可取。大学外语、大学数学、大学物理、大学计算机等公共基础课程,他们成立了教学指导委员会,制定了课程教学大纲,甚至出台了考试考评准则,所有教学规范都不会是从天上凭空掉下来的,统统来自基层的教学实践。在这种情况下,各级各类学科以及课程教学研究会最有发言权,在争取课程纳入国家学业计划、成立课程教学指导机构、统一编制课程教学规范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无需“为尊者讳”。同是大学公共基础课,教育部为“大学外语”“大学物理”“大学数学”“大学计算机”设置了“全国教学指导委员会”,唯独没有设立“大学语文教学指导委员会”,有《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几部“红头文件”摆在那里,我们不谈民族感情,也不上纲上线,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忽视大学语文教育,这至少存在一种工作部署方面的严重失误。《提案》的核心建议集中体现在“完善大学语文课程的顶层设计”这句话上。“完善”一词用语准确,语气平和,没有完全否定大学语文教育的前期成就,只是觉得需要进一步健全组织体系,加大教学管理力度,而且提出了诸如《大学外语》一类的可借鉴、可比照的参照系,从技术层面看问题,这样的建设性意见合情合理,实实在在,顺理成章,无懈可击,完全具有可接受性和可行性。

主要参考文献:

[1]赵洁《“大学语文”之痛》《光明日报》[N] 2017年05月18日 第14版

[2]王灿龙《关于加强和提升高等学校“大学语文”课程教育的提案》中华大学语文网[OL]http://www.hbdxywyjh.com/news.asp?id=1534

[3]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中央政府门户网站[OL]:http://www.gov.cn/jrzg/2006-09/13/content_388046.htm

[4]关于转发《高等学校大学语文教学改革研讨会纪要》的通知(高教司函〔2007〕38号)教育网站[OL]http://www.moe.gov.cn/srcsite/A08/s7056/200703/t20070312_124611.html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0〕30号)中央政府门户网站[OL]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1-11/30/content_5654985.htm:

[6]周治南《大学语用语文课程论》《大学母语教育的现状及其对策研究:全国大学语文研究会第十一届年会论文集》南京大学出版社[C]2006 P274-279

 

 

①周治南 全国高职高专示范院校—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教授。主要从事人文教育与人文学科研究。主持编写的全国高职高专通用教材《实用语文》(高等教育出版社)、全国高职高专“十一五”规划教材《高职语文》(高等教育出版社),开高职高专自编教材之先河。出版《语文实用技能教学》(中国地质大学出版社)《东西方文化导论》(武汉出版社)《大学通识通教》(人民出版社)等学术专著三部。主持完成了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九五”重点项目—“职教语文教学整体优化新模式研究与实验”、湖北省“十五”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大学人文素质教育与学科综合化研究”、湖北省教育厅“十五”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大学人文素质与能力拓展教育研究”、武汉市社科项目《大学国际理解教育研究》等多项人文课题研究活动。提出并有力地论证了“学科综合化”的通识教育教改命题,构筑了通识教育“一本通”的理论与实践基础,在“全面发展人”这一教育命题领域积累厚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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