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王灿龙委员的提案叫好
杨建波
非常感谢王灿龙委员能够关注大学语文,并且将其作为一个议案郑重提出。
王委员在提案中写道:“从近些年的情况来看,相当一部分大学毕业生的中文写作水平不高,文理不通、表达不顺的情况较为常见,甚至硕士、博士学位论文存在语言表达错误的也绝非个别。无论是从正常的工作需要来说,还是从日常生活应用方面来看,这个问题较大学英语四、六级不通过或计算机基础考试拿不到证书要严重得多,因为几乎所有的大学毕业生在后来的工作、生活中都要用到中文写作(至少是口语表达)和阅读,而且写作或表达的好与差有时直接关系到工作效率甚至事业成败等。”我认为王委员的见解十分中肯。语文能力是人的核心竞争能力。人的灵魂、精神、气质、能力、思想和思维方式,都可能因语文而脱俗不凡,最终表现在人可持续发展的潜力和后劲上。它不是一门求职的专业或技能,但它却是在为人生打底色,为事业打基础。没有这种底色,人生将变得苍白浅薄;没有这个基础,事业将变成沙垒的大厦,甚至在整个职场中无所适从。诸如现代社会所需要的口才、情商、思维能力、写作能力、洞察能力、活动能力、组织能力、办事能力、谈判能力、协调能力、沟通能力、社交能力,乃至凝聚力、号召力、向心力等等,大多是语文能力的延伸扩展或者与语文能力有关。一个既有专业知识又有较强语文能力的人必定比只有专业知识而语文能力低下的人在事业上更有发展,因为这种人能最大限度地发挥本专业和本专业之外的潜力和才智,因而也更能在激烈的竞争面前立于不败之地。
1998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高等学校要创造条件,面向全体大学生开设中国语文课。”按说,这应当是大学语文的福音,是一柄尚方宝剑,有了这柄尚方宝剑,有条件的高校自然要开设大学语文,没条件的“创造条件”也得开设大学语文。难道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还不够权威吗?抑或是认识上有误区,把一些类语文课、泛文化课、准娱乐课、纯技巧课(例如应用写作)、欣赏性课(例如唐诗欣赏、影视剧欣赏)知识性课都当作大学语文?总之眼下规规矩矩地名符其实地开设“大学语文”课程的学校越来越少了。大学语文教师队伍不稳定,大学语文研究会的会员流动性大,完全是由于这门课程的开设极其不稳定所致。
我非常赞同王委员“建立新的考评机制”的建议。对专任大学语文教师的考评要有一套新的标准和方法,不能简单参照中文系或文学院对教师的考评标准和办法。尤其为 “大学语文课的教师是通才,因此,避免以专才的标准来衡量”这一点点赞。能够认识此点,说明王委员对大学语文课程性质有清醒正确的认识,对当今学科既高度分化又高度综合,呈现出整体化发展趋势的实际有清醒正确的认识。举双手赞成王委员呼吁的“在职称和评优等方面要进行政策照顾,激励和吸引优秀人才进入此类教学岗位。”唯其如此才能改变大语教师“二等公民”的地位。但我认为 “照顾”不必,大语教师是“通才”,大语课程综合性强,职称晋升严格按照大学语文的特殊性操作对待,就行了。
王委员也谈到:“目前大学语文课的教学效果不佳,一些学生反映该课程的教学对于提升中文写作和阅读水平帮助不大,难以满足他们的实际需要。”作为大学语文教师,不要老是归咎于客观,应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此业务水平不仅是指专业与知识上的,更指教学能力与教学方法上的。上课是一种综合能力的表现。同样的学历、同样的教学内容,此老师与彼老师的课往往差距甚远,这里面的学问大得很。如何让学识化作能力,让能力超越学识,需要我们好好研究。
2019、6、8